學院與規則
創藝舞蹈學院
成立於1983年,本舞蹈學院辦學至今已有41年的悠久歷史,是香港歷史最悠久之拉丁舞蹈學院,師資優厚。加上獲香港國際專業體育舞蹈總會連續十三年(2007-2019)頒發「最佳舞蹈學院」,更見本校之實力。 與時並進,在邁向41週年紀念的同時,我們所教授的舞蹈課程日雛多元化,包括流行的社交舞(Social Dance)、標準舞(Ballroom Dance)、拉丁舞(Latin Dance)、兒童拉丁舞(Kids Latin Dance)、幼兒親子班(Parenting Latin Dance)及IDTA職業及業餘舞蹈證書課程等等。
近年,隨著社交舞廣受大眾歡迎,更成為國際認可的體育舞蹈項目。本舞蹈學院更積極開辦兒童拉丁舞及拉丁舞賽手班,成績卓越,以培育新的一代。
此外,多位獲專業認可資格及實際經驗的舞蹈導師,不斷創新課程,滿足不同人士的需要。歡迎有興趣者致電查詢。
獎項
學院守則
- 學員上課時必須穿著合適之跳舞鞋。
- 請保留收據,以便辨理報讀進階課程時作核準學員資格之用。
- 學員必須以遁序漸進之方式報讀社交舞課程,不可跳班報讀,以免影嚮課程進度。
- 課程最基本應由初班開始,然後為中班、高班、深造班。學員遁序修畢課程,才能掌握跳社交舞之技巧。
- 本會之導師及工作人員有權查閱學員之收據以確認學員之資格。
- 各課程只准其本人上課,不准別人代替。
- 如學員因私人理由缺課,本會一概不作補課或退款等安排。
- 上課日如遇上颱風或黑色暴雨警告,請即致電本會查詢有關課程安排。停課與否,以本會宣報為準。
- 課程中如遇有公眾假期,請留意本會之通知及課程因假日順延之安排。
- 課室內一律嚴禁吸煙及飲用含酒精成份之飲品。
- 學員必須小心保管其私人財物,如有遣失,本會一概不會負責。
- 學員必須專心遵從導師之指導,以免導致受傷。
- 學員應愛護本會之所有設備,重視課堂秩序,尊重導師,遵守本會各項規定。否則本會有權終止其學員或會員資格,一切學費,恕不退還。